一、我省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哪些阶段?
答: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从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租发补贴、出售公有住房开始起步。
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经历了标准价、成本价到1999年开始的经济适用住房(微利房)价三个阶段。
1998年以前,职工以标准价、成本价购房有工龄和一次性付款等优惠,1999年开始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购房则可以用存量补贴抵扣。
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产权比例从部分产权到全产权,可自由上市,上市收益不再与原产权单位分享,购房户享有全部收益。
二、2004年10月1日后对补交土地收益差额加利息涉及那些职工?
答:2004年10月1日后对补交土地收益差额加计利息,涉及按上款公式计算有差额的,在2004年9月30日前未补交差额,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再补交的职工。2004年9月30日前将差额缴交入房改及房改资金管理部门指定银行帐户的职工,在办理产权等手续时,不受时间限制,凭银行进帐单享受2004年10月1日前的政策。
三、为什么在2004年10月1日后补交土地收益差额的,要加计利息?
答:一是各地在出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中有明确规定,要对已购公有住房未补交的土地收益差额部分加计利息;二是为了在未补交差额与已补交差额的职工之间体现“早改早受益”及“公平合理”的原则。因为一直未补交土地收益差额的职工,实质上等于是向国家贷了一笔无息贷款,这对已补交土地收益差额的职工(特别是贷款补交土地收益差额的职工)来说,明显不公平。为了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不再让早补款的职工吃亏。职工在各地出台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购买了公有住房并按所在地《方案》规定,在2004年9月30日前补交了土地收益的,享有自由上市及收益权。职工在各地出台实施《方案》前购买了公有住房,但一直未补交土地收益,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再补交土地收益的,需对其应补土地收益额加计利息,补交完土地收益及利息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后,同样享有自由上市及收益权。(职工在各地出台实施《方案》后按《方案》规定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购房价格中已含土地收益金,可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
四、什么是存量补贴?
答:存量补贴是将一个区域的存量住房资产按现值评估后,根据工龄和职级给予的一次性补贴。计算公式:
存量补贴=各地住房货币分配方案规定的时间职工职级对应的应享受年补贴额×实有工龄合计(从参加工作当年至各地住房货币分配方案规定的时间,最高按40年计算)
贵阳市为:存量补贴=1998年12月职工职级对应年补贴额×1998年前实有工龄(含1998年)
五、存量补贴的发放有哪些方式?
答:存量补贴发放的方式分为核销和兑现两种。
所谓核销是指:职工在按各地《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规定的价格购买现有公有住房时,可使用存量补贴抵扣应交购房款和土地收益。
所谓兑现是指:各地《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规定的时间(贵阳市指1998年12月底)在册的职工,未购买过公有住房,存量补贴未用或购买了公有住房,缴交了土地收益并办理了《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存量补贴有余额的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可申请使用存量补贴购房。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将其存量补贴额划入售房单位以冲抵购房款。
由于此补贴是个人财产,此次补充意见规定可以视各地存量补贴资金归集(即职工补交土地收益)情况,逐步兑现给职工。
六、存量补贴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存量补贴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房改单位1992年以来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职工补交土收益的收入、租金收入以及公有住房按规划征地拆迁时开发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拆迁费。
七、职工使用存量补贴有哪些规定?
答:职工的存量补贴是各地政府在制定《住房分配货币改革方案》时,为增强职工购买自住房的支付能力而设立的补贴项目。因此,职工的存量补贴应首先用于补交其所购公有住房的土地收益。在土地收益补清前,不得另作他用(包括支取和调剂给他人使用)。
八、为什么在兑现房改单位职工存量补贴时,要先从各单位房改资金余额中支出?具体操作办法是怎样的?
答:为增加各房改单位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单位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积极性,解决住房存量补贴资金来源有困难地区的实际问题。在坚持原《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在执行存量补贴政策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先以“一个房改单位为计算单位”来具体操作。即:
若一个单位的所有职工实际补交购房款及土地收益总额少于应补交购房款及土地收益总额的,在对该单位住房存量补贴有节余的职工兑现存量补贴时,则该单位职工住房存量补贴的兑现总量先控制在该单位的房改资金余额之内,未兑现的职工住房存量补贴视归集情况逐步兑现或调剂解决。
若单位出售、出租公有住房的收入余额及本单位职工已补交土地收益的现金总额之和,大于本单位职工应兑现住房存量补贴总额,则节余部分由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统筹,并调剂给其他住房存量补贴总量不足的单位。
九、为什么要扩大存量补贴的调剂范围?
答:扩大存量补贴的调剂范围是为了使职工在补交完土地收益,办理完证件后,发挥互助性,帮助别的职工增强购买自住房的经济能力。
十、何为“调剂”使用存量补贴?
答:职工所购公有住房缴交了土地收益并取得《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后,夫妻双方的住房存量补贴可以调剂给其他人,专项用于其购买公有住房时补交土地收益。
十一、办了上市许可证的怎样换《国有土地使用证》
答:对已办理上市许可证的职工,凭《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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